繼光香香雞115.7.1-116.6.30

2026.07.01

一、本會(甲方)會員享下列優惠

(1)於繼光香香雞全台分店(臨時櫃/外賣櫃/特殊專櫃除外,活動分店以乙方定義為準),來店消費享套餐、單點九折優惠。

(2)本優惠內容不得與會員、禮券與各項實體/電子票券、折扣、優惠及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二、甲方會員及員工至乙方消費結帳時,應主動出示相關證明(會員及員工識別證),即可享有以上優惠內容;本優惠僅限甲方職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三、於消費時,甲方會員及員工需提供給乙方店內服務人員辦識,不接受口頭告知,如無法提供識別憑證,依一般消費者收費方式辦理,不得具議。

四、甲方會員及員工前往乙方經營場所消費時,應遵守乙方現場營運之規定,雙方均不得要求不符契約的約定或服務。

五、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並以書面定之。

六、甲乙雙方同意,需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所有事項,如有違反情事,無過失之一方得終止本契約。

七、本契約有效期自民國115年7月1日至民國11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