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律師聯合會徵才公告

2026.08.07

一、職缺

專職律師1名。


二、應徵資格

具中華民國律師資格。

具有2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

具良好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如具日語或其他外語能力者尤佳。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行政執行能力。

具國際事務、涉外法律或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


三、薪資待遇

面議(依學經歷及工作經驗核定)。


四、工作內容

(本會得依會務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1.辦理本會涉外及國際事務。

2.撰擬、審閱及翻譯中英文公文、函件、契約及其他文書。

3.擔任本會與各國律師公會、國際法律組織及相關機構之聯繫窗口。

3.規劃、籌辦及執行國際會議、外賓接待及國際交流活動。

4.陪同本會代表出席國內外重要會議及國際活動。

5.辦理本會會費催收、訴訟及其他法律事務。

6協辦本會各專門委員會業務。

7.研擬會務相關法案、法律意見及政策建議。

8.辦理理事會、監事會、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本會交辦之其他事項。


五、工作地點

全國律師聯合會(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6樓)

訓練場所

因公出差或參與國內外會議、活動之場所。


六、應徵方式

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履歷(含近照)

2.自傳

3.律師證書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請於115年8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6樓

全國律師聯合會 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專職律師」。


七、甄選方式

1.本會將先進行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預計於115年9月15日前通知面試。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本會並保留不足額錄取或從缺之權利。

3.未獲通知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4.應徵資料原則不予退還;如需退還,請於寄件時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5.錄取人員應依本會通知日期報到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