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校園霸凌防制簡介-調和機制實務」進修課程,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一、活動內容:
教育部在113年4月17日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內容,並於19日起正式實施。準則中將把霸凌區分為「生對生」與「師對生」2大類,並創設調和程序,希望能落實修復式正義,促進當事人對話與相互理解。因調和程序屬於新的程序,實際運作上做成的調和協議,甚至可能包含民事上的賠償等。在新法已施行近半年後,校園現場使用調和程序處理霸凌事件的實務狀況、成效如何尚待觀察,期待藉由本次研習讓律師會員可以在有機會參與此類程序時,能了解相關程序和運作實務。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二、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法治教育委員會
三、時 間: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至12:00
四、地 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7樓C室)
五、報名名額:採實體+線上併行。現場名額限50位,線上名額300位。
六、收費標準:免費。
七、報名方式:自113年10月16(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報名完成之律師於11月18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線上報名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vepJ3D9pmqF33ccy7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下載列印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