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住宅補貼作為居住人權的落實-從社會基本權談起」課程,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壹、課程說明:
無論從憲法第15條之生存權所蘊含之內涵出發,或是參考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第1項明確訂立之「適當住房權」,均足以證明居住人權乃現代社會基本權之重要一環,我國住宅法之立法,亦充分彰顯其在台灣社會發展及人權落實之重要性。而住宅租金補貼之政策,為住宅法落實居住人權與適足住房權之重要途徑,是本課程邀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李玉君教授,從國際人權發展及憲法保障社會基本權的角度切入,探討及分析住宅補貼政策,同時介紹社會福利基本法及社會救助法中與居住人權相關之規範。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貳、合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社會法委員會、臺中律師公會
參、時 間: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00至12:00
肆、講 師:李玉君 教授(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特聘教授)
伍、地 點:臺中律師公會進修室(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18號32樓)
陸、報名名額:實體+線上併行,實體限80位,線上限150位。
柒、收費標準:免費。
捌、報名方式:自1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之律師於10月14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報名參與線上的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PPN2oZ753rQAKwma8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