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18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置管理與土地使用管制間之交互關係-以農業用地之太陽光電設備設置管理為中心】講座

2025.07.21

在發展再生能源的過程中,符合土地管制規範以及設置場址所在地之地方居民溝通,為近年中央與地方政府、業者、地方居民以及利害關係人,相當關心之議題。尤其以地面型及屋頂型之光電設備,能源業者須整合土地利用以及遵循主管機關所頒佈之相關管理辦法,此一議題值得特別關注。

為律師同道對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土地管制之認識,本會能源法制委員邀請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康家穎助理教授(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針對上述議題,以農業用地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管理為中心,進行演講。

康教授詳細說明我國有關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請設置程序以及相關之土地管制規範,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629號判決之案例事實予以說明,並提出簡要分析意見。康教授詳盡介紹日本法之土地管制規範,說明近年日本法中〈農山漁村再生能源法〉之制度、特色與執行情形,該制度可加速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申設速度,更增加地方居民或利害關係人之參與,且避免因單一許可處分失效而導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無法合法運轉之困境,相當值得我國借鏡。

本場講座由CIP法務副總監張君珮律師進行與談,由親自參與離岸風電開發之經驗,分享風電業者與地方居民溝通與互動過程,具體實踐行動除與地方政府溝通外,更包含提供當地公所及學校活動、長照服務、輔佐漁民轉型等;張律師也不吝分享工作過程中為履行法定撥付補/協助金(如漁業補償、電協金等)義務所經歷之情形。

本次講座,現場及線上報名之道長相當踴躍,顯見再生能源設備與土地管制關係之議題,相當受實務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