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8月3日晚間共同舉辦「企業誠信經營守則與勞動契約」研討會

2023.08.03

近年來,由於企業內部不誠信舞弊事件層出不窮,引起全球輿論關注,依據 國際貨幣基金IMF統計,每年因公私部門不誠信事件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 1.5兆至2兆美元、也就是45兆至60兆臺幣之鉅,如以我國中央政府2023年度 總預算2.68兆計算,可以讓中央政府運作超過22年,是一筆天文數字!因此 強調企業誠信p4經營,找回公眾對企業的信任,打擊舞弊行為,減少不必要 的浪費,成為各國主管機關重視的課題。

 

綜觀各國反貪腐、誠信經營相關法律,核心概念皆為預先建立反賄賂規則,

並要求企業、政府嚴格執行會計、財務內控方式,落實企業誠信經營目標。

國際社會愈來愈重視企業誠信經營議題,臺灣企業也可能面臨國外評鑑或調 查,若結果不佳將面臨商譽受損與罰款。全球第一部誠信經營法律為1970 代美國的《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立法 背景是美國重大政治醜聞「水門案事件」,美國企業不當賄賂外國政府官員,提供非法政治獻金謀取利益;英國的《反賄賂法》(Bribery Act 2010) 被稱作是世界上最嚴厲的誠信經營規範,不論收賄或行賄,一律皆屬犯罪, 甚至未直接涉及賄賂行為,只要因此而獲取商業利益的企業,除非能證明已 建立足夠的預防機制,否則也構成犯罪,在此趨勢下,聯合國於2003年通過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UNCA C),作為全球反貪腐之基礎規範。據此,我國制訂「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下稱企業誠信經營守則),協助企業落實誠信經營。

 

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中,諸多規範須與企業僱傭契約、工作規則結合,最後將與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產生互動影響。

 

此一議題為對勞動法有興趣之律師同道與企業機構律師共同關切,因此本會勞動法委員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機構律師委員會於11283日晚間共同舉辦「企業誠信經營守則與勞動契約」研討會,共同探討法令適用之實務問題。由於當日適逢卡努颱風侵襲,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此研討會取消實體討論部分,全部改成線上研討,同時間有218位律師同道在線上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實屬難得的經驗。

 

此次研討會由台北律師公會機構律師委員會主任委員許瀞心主持,全律會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業鑫律師報告,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勞動法庭蔡志宏庭長、台北大學法律系傅柏翔助理教授與談,並由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律師致詞開場。

 

報告人陳律師報告內容著重於企業誠信經營守則規範重點介紹,及如何透過勞動契約、委任契約與工作規則落實規範組織內部利害關係人,以及企業對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管控。

 

與談人蔡庭長除敘述與報告人陳律師過往於法院服務時因聲請釋憲而結緣之經過外,並說明因誠信經營及其規範必要性,健全勞動契約之重要性,進一步闡明誠信經營之四大層面與兩大面向,並延伸焦點申論至智慧財產層面之誠信經營。傅柏翔老師則著重在企業政策、契約、工作規則中明確化吹哨者保護及義務部分,說明員工遵循誠信經營守則應有完整的吹哨者保護機制,甚至論及是否應在企業政策、工作規則中明確化吹哨者義務,引發在場律師同道更多思考面向及熱烈討論。

 

與會者均認同良善之公司治理有賴全體員工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並期待未來就此議題進行更深度與廣度之交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