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遭攻擊事件之本會因應及相關經過
針對臺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遭攻擊事件,本會謹整理事件經過如下:
一、115年3月17日下午,吳理事長在臺中地方法院遭受攻擊。
二、115年3月17日晚間
(一)本會及16個地方律師公會於當日晚間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暴力行為,並呼籲司法院、各級法院與所有政府機關應遵循《聯合國關於律師角色之基本原則》之相關規定,尊重與保障律師執行職務之安全與權益,即刻落實具體的維安配套措施。聲明全文連結:https://www.twba.org.tw/news/76eca9b9-a813-4bc9-927b-b06e2f1217cc
(二)臺中地方法院發表聲明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93-1510783-f1a5e-1.html
三、115年3月18日上午
(一)司法院發表聲明,承諾研議就安全措施與執法標準訂定明確之「法院安全指引」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93-1511007-ac96e-1.html
(二)本會再次發表聲明,要求臺中地方法院更正聲明內容,確實還原現場情形,並正視己身責任。復於上午11時40分,號召會員於司法院大門召開記者會。
聲明全文及本會理事長記者會發言內容如下附件。
四、115年3月18日下午
本會及各地方律師公會理事長拜會司法院,司法院由代理院長、秘書長及相關廳處首長代表。
本會除再次表示律師人身安全之重要性外,亦強調本件涉及司法尊嚴。
司法院表示於事發後有立即召開首長會議,了解法院安全確實重要,會確實檢討院內維安,並要求各法院院長重視安全。也會與法務部溝通,使檢察官在蒞庭時見有涉犯刑事行為應共同處理。
五、115年3月19日
法務部已與本會聯繫,準備於近期召開相關因應會議。
六、113年3月20日
臺中地方檢察署聲請羈押被告。
新聞稿連結:https://www.tcc.moj.gov.tw/295804/295830/657577/1381208/post
七 、本會已進行律師法修法相關研議。


(上二圖 115年3月18日上午11時40分本會於司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

(上圖 115年3月18日下午本會與臺中、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南投、嘉義律師公會理事長拜會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