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8月29日(星期六)「原住民(族)權利保障之實務發展-以自然資源使用權、諮商同意權及原住民保留地為核心」課程,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2026.08.04

壹、緣起: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0項及第11項前段雖明文規定應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然而,攸關原住民族權利的立法腳步未能趕得上原住民族實際上的需求,族人仍須透過街頭倡議及司法訴訟的方式,才有機會獲得保障或實踐。

近年來,隨著原住民族權利逐漸受到重視,無論是憲法法庭、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都曾做出相當重要且具有指標性判決。但這些關鍵判決對於原住民(族)的自然資源使用權、諮商同意權及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權益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或變動,關係到原住民(族)權利如何有效落實。因此,本課程針對前述三大主題,分別邀請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工作者擔任講師,透過其實務操作的經驗分享,協助會員能迅速了解並掌握原住民族相關權益案件的重要觀念、最新法規及實務發展及操作重點,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貳、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原住民族法制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委員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參、活動名稱:「原住民(族)權利保障之實務發展-以自然資源使用權、諮商同意權及原住民保留地為核心」課程

肆、時        間:民國115年8月29日(星期六) 9:30-17:30

伍、地        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6樓)

陸、報名名額:第一堂課採實體+線上併行,現場名額限60位,線上名額限400位。

                            第二堂及第三堂純實體進行,現場名額限60位。

柒、收費標準:免費。

捌、報名方式:1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完成報名之律師於115年8月26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通知,並提供參與第一堂課線上的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uQNw6qazcuVfAvcH8

★此課程係由本會原住民族法制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委員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共同主辦,凡參加第一堂課程之律師,視同同意全程錄音及錄影置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學院學習平台及北律雲線上平台,作為在職進修課程使用。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