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以生命實踐人權理想的勇者:陳俊翰律師(1983-2024)

2024.02.27

「身體侷限不了我的夢想。」

 

陳俊翰律師於出生時,即罹患一種罕見遺傳性神經肌肉疾病,名為「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該病使他天生喪失以神經系統控制自主肌肉運動的能力。從而陳律師自出生後即不曾爬行或走路,亦無法自行坐立。

 

身為先天性「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患者,陳律師有充分的資格可以怨天尤人、責怪上天對他太不公平。然而他卻沒有因為生命的難關而停下腳步,反而像是被女神召喚而轉生來到這個世界的勇者一樣,勇於向各種困難挑戰,並以過人的優異表現完成各項使命,將各種不可能變成可能。

 

他憑著過人的毅力與精神,於新竹高中以第一名成績畢業,隨後進入國立臺灣大學會計系就讀,並雙主修法律系。期間雖因意外火災導致雙腿截肢,然而種種身體上的限制也無法阻擋他的勇往直前。陳律師以榜首之姿考取臺大法律研究所,亦為律師高考榜首,嗣又取得會計師執照及法學碩士學位,並順利完成律師職前訓練。他更克服種種困難前往美國留學,獲得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及密西根大學法律碩士及博士學位,同時取得美國紐約州律師執照。

 

勇者之可貴,在於他從來不走向看起來比較輕鬆的道路。陳律師沒有選擇繼續留在醫療及勞動權益較佳的美國擔任商務律師。為了讓罕病與身心障礙者的聲音能被更多人聽見,讓他們的訴求能得到社會認同,陳律師決定回到心愛的家鄉臺灣發揮所長、完成勇者的使命,以其國際人權法上的研究專業,致力於政策研究、倡議及落實。為進一步提升臺灣弱勢人權保障,他選擇投身政治,擔任第十一屆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陳律師曾公開表示,「或許有很多人會覺得命運對我好像很殘忍,讓我從小開始就經歷了很多病痛的折磨,甚至好幾次徘徊在生死關頭。特別是一路的成長過程當中,因為我的疾病和一些身體上的不便,必須要去克服體制上的一些限制還有社會環境對於身心障礙人士的一些刻板印象等等,所以一路以來我都會需要不斷地去爭取自己的權利,試圖去改變既有的制度。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覺得自己還是受到上天眷顧,就是雖然有身體上的疾病和障礙,但是並沒有澆熄我對生命的熱情,也沒有影響我對於自己理想的追求。雖然不可否認在這段過程中,一路碰到很多大大小小的難關,可是實際上,每次我覺得好像快要過不去的時候,總是會有很多認識或不認識的人,適時的出現,然後拉了我一把、幫助我渡過了這樣的難關。」

 

勇者的生命或許短暫,但勇者留給這個世界的,從來不是有形的肉體,而是永恆的精神。從他身上,我們看到對生命的雄心及對知識的渴望,還有築夢踏實及利他精神。他以身體力行證明美德、堅毅、智慧與溫暖,是我們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臺灣精神。他留下許多未完成的夢想。他希望法律人能秉持對法律的熱情與專業,透過國際法、比較法、國際人權法以及身心障礙政策的視野,將臺灣打造為多元(Diversity)、平等(Equity)、共融(Inclusion)的社會,為罕病病友與身心障礙者打造更完善之友善融合的社會環境,讓弱勢及身心障礙者有更多機會與空間挑戰自我,展現並發揮自我價值。

 

儘管勇者已經先一步離開這個世界,但我們都還在,而他剩下來的未竟之志,就是我們的事了。我們會持續抵禦外界的威脅或誘惑、捍衛弱勢人權與公平正義,並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因為,

 

「如果是俊翰,肯定會這麼做的。」


謝良駿律師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