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法律人系列-律師如何跨界深入影視產業》活動圓滿落幕

2025.11.19

本會文創、運動及娛樂法委員會很榮幸邀請曾曼盈律師,於114年10月29日中午來本會會館分享《律師如何跨界深入影視產業》,曾律師出⽣於台北,旅居香港。現為台灣⼗宜影樂總監及製片⼈,除台灣律師外,也同時具備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資格。這次活動由主要邀請曾律師來分享影視法律實務以及如何經營影視產業之經驗,從台灣獨立製作出發,闡述一個電影如何誕生,市場面和法務面要留意哪些事項,以及國際合製的基本觀念。主持人為本會文娛法委員會主委、威律法律事務所所長周逸濱律師主持,特別商請本會監事會召集人、輿全法律事務所徐建弘主持律師引言,當日採實體、線上同時進行方式,互動踴躍。

曾律師首先以英國、法國、台灣、東南亞電影市場做比較,台灣票房2024年約62億,較前年下滑一成,今年票房雖有回升但還是挑戰重重,尤其與台灣觀影習慣及國片市佔率低也有關聯。

接著分享製片()的角色,也就是專案管理者,把創意跟現實結合在一起的角色,律師剛好可以扮演創意感性與現實理性之間的平衡或橋梁。

曾律師也分享影視產業生命周期及法律關聯,包含:

一、開發期(原著授權、劇本著作權、開發合約等)

二、提案及籌資(補助申請、投資協議、融資合約等)

三、製作(勞動/製作合約、拍攝許可、權利取得-清權利及權利鍊等)

四、後期與發行(音樂授權、品牌商標、國內外銷售)

五、上映及利用(票房分帳、OTT版權、糾紛處理)

 

最後則以法律人進入影視產業的優勢作結,包含契約法律專案、智財管理能力、風險控管能力、跨境合作與稅務、溝通談判、邏輯整合與細節處理等。勉勵律師多多嘗試新興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