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課程

2024.02.21

一、說明:

本會與政治大學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中華國際經貿研究學會合辦「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課程,以利律師協助企業提供諮詢、擔任法律顧問、拓展業務,並為我國培養國際經貿談判法律專業律師人才,儲備未來我國企業辯護人、產業辯護人、國家辯護人等優秀法律人才,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二、上課時間:113年3月1日至5月17日  下午13:20至15:30

三、上課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商館260313)

四、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國際經貿談判委員會、政治大學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中華國際經貿研究學會

五、名額限制:採實體進行,限額20位。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中午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限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報名完成之律師於2月26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Sh7E3vGHopSBZy59 

七、報名費用:免費

八、參與課程注意事項:

  (1)律師如需申請在職進修時數採認,請於報名時註記。將於全部課程結束後,以所有模組課程簽到表實際簽到時數發給在職進修時數證明(每模組課程均核計為2小時在職進修時數,所有模組課程均全程參加計22小時在職進修時數)。各模組課程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該模組課程缺課,就該模組課程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律師如需申請在職進修時數採認,請律師本人於每次模組課程務必確認律師本人已親自簽署簽到表,簽到表將為認定時數之重要依據。如未於報名時註明需申請發給在職進修時數證明,則不另外發給在職進修時數證明。

  (2)除申請本會在職進修課程時數以外,律師如另需政治大學之研習時數證明,亦請先於報名時註明,將於全部課程結束後,以所有模組課程實際簽到時數並經政治大學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中華國際經貿研究學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國際經貿談判委員會確認審核通過後,另行發給政治大學之研習時數證明。如未於報名時註明需發給政治大學之研習時數證明者,則不另外發給政治大學之研習時數證明。

  (3)參加課程之律師會員應遵守政治大學「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課程等政治大學相關課程規定。

  (4)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全律會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