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26日(星期六)「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之事證蒐集與祕密保護制度」講座,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2025.07.08

一、說    明:

民國112年8月30日施行之新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一方面充實事證蒐集手段,新設訴訟上之查證制度,擴大證據保全之證據方法,並引進專家證人制度;另一方面強化秘密保持命令,保護營業秘密,以兼顧舉證人及秘密持有人之利益。如何予以善用,使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事件得以妥適迅速解決,為本次講座之重點。歡迎會員踴躍參加。

二、合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會民事程序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民事程序法委員會

三、時       間:114年7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至12:00

四、主  講  人:沈冠伶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五、實體地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7樓C室)

六、報名名額:實體+線上進行,實體限50位,線上限450位。

七、收費標準:免費。

八、報名方式:自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14年7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律師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之律師於7月22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報名參與線上的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hZ2MmNWpJBDFeDtJ8    

★此課程係由本會民事程序法委員會與台北律師公會民事程序法委員會共同辦理,凡參加課程之律師,視同同意全程錄音及錄影置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學院學習平台及北律雲線上平台,作為律師學院在職進修課程使用。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