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律師學院及ADR委員會、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中華營建基金會定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合辦「工程仲裁的重要趨勢與發展」研討會,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2025.10.10

一、說明:

    中國大陸司法部於2021730日發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是大陸仲裁法自施行以來的重要修訂,有若干與國際仲裁實務接軌的內容,講師擬從工程契約當事人的角度來說明本次的重要修訂。

    而我國仲裁法修正草案中,關於工程仲裁案件往往發生需要即時保全證據或禁止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以防止爭議事項相關損害持續擴大的問題,故參照國際仲裁示範法(Model Law),預計新增「臨時措施」乙章,以類似民事訴訟假處分或假扣押之方式,賦予仲裁庭命當事人為一定暫時措施之權限。此為工程仲裁重要發展趨勢,實有進行研討之必要。

    基此,本次講習內容以《工程仲裁的重要趨勢與發展》為主題,特別敦請對在該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和學識的陳希佳律師及許耀明教授,分別討論下列二大講題:

  1. 大陸仲裁法修訂的亮點從工程契約當事人的角度觀察

  2. 工程仲裁如何進行保全?仲裁法修正草案相關評釋

陳希佳律師現任眾才國際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全律會ADR委員會主委,在許多仲裁機構擔任重要職務,包括: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院士、日本商事仲裁協會諮詢委員會委員、前任國際商會替代性爭議解決國際中心(ICC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ADR)常設委員會委員等。

許耀明 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國愛克斯馬賽大學國際法與歐盟法中心博士,曾任政大法學院財經法律中心主任、現為全球治理研究中心召集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法修法小組成員、仲裁人、月旦法學雜誌副總編輯。

二、本研討會申請內政部建築師換證積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換證積分,採計相關時數為替代性爭議解決(ADR)法律專業領域進修時數。

三、指導單位:法務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工程仲裁協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學院及ADR委員會、中華營建基金會

五、協辦單位: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暫定)、新北市建築師公會(暫定)、特許仲裁學會東亞分會臺灣支會

六、主持人:李喬銘教授、鄒純忻博士

七、時間:114117日(星期五)14:00~17:00

八、地點:本次活動僅有實體,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第一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13樓)

九、收費標準、報名方式、繳費方式等請見網路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S9qrysVePp4UzJfY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