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10月3日(星期六)「律師酬金之約定與收取」座談會,歡迎踴躍報名。
說明:
一、執業律師受任提供法律服務之對象本即是社會中形形色色之人,委任人所期利益自有不同,同時律師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實植根於自由民主法治與司法人權等公共價值的維護,律師工作不時要面對各式的倫理挑戰。且執業律師,於傳統的審檢辯法律實務從業者中,不僅人數最多,並為民眾最為容易接觸到,故法律專業倫理中,律師倫理的議題向受到重視,尤其,近十年來律師人數陡增而配套不足的現實下,社會高度關切律師倫理之落實。為此,繼往年與台灣法學會法律專業與倫理委員會合作舉辦兩場與律師倫理有關座談會後,該委員會今年獲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指定捐款,因此再與本會辦理此座談會。
二、律師職業酬勞並不來自國家俸給,而來自客戶之支付。又客戶可能是商賈權貴,亦可能是社會底層弱勢者,酬金約定與收取除依照商業邏輯外,究竟有哪些必須注意的事項,向為律師職業重要議題,此從歷年來因酬金事項所衍生之律倫申訴或移付懲戒案件不斷可見一斑。同時,律師自106年被正式指定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規定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就特定業務被課以負有確認客戶、保存紀錄及申報義務等,因此,此次座談會規劃不僅邀請具律師倫理專業的陳鋕雄教授與游敏傑律師擔任與談外,並邀請洗防辦前後任執行秘書蔡佩玲與羅韋淵,以及有金融犯罪案件有豐富實戰承辦經驗的陳峰富律師與稅法專長之王萱雅律師共同與談,歡迎踴躍報名。
壹、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倫理規範解釋委員會、律師專業人員考試及制度委員會、台灣法學會法律專業與倫理委員會
貳、活動名稱:「律師酬金之約定與收取」座談會
參、時 間:民國115年10月3日(星期六) 下午13:30-16:30
肆、地 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6樓)
伍、報名名額:實體+線上併行,現場名額限30位,線上名額限400位。
陸、收費標準:免費。
柒、報名方式:自1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欲報名之者請於期間內逕向本會完成報名,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完成報名後本會將於115年9月29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通知,並提供參與者線上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XaadU61KjPcrKd1o8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開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