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7月「刑事鑑定報告的解讀與詰問策略」課程,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壹、說明:
「鑑定」為刑事訴訟法中的法定證據方法,屬於專家所出具之意見,法院向來極為重視,訴訟成敗大多也取決於鑑定呈現出來的結論。針對充滿專業性的鑑定報告,律師經常苦惱於不知如何解讀,更遑論對鑑定人進行實質有效的交互詰問。有鑑於此,特規劃「刑事鑑定報告的解讀與詰問策略」之帶狀課程,以鑑定項目為主題,邀請具備豐富實務經驗者到會分享,俾以提升律師界之整體解讀與詰問能力。歡迎會員踴躍報名。
貳、課程名稱:「刑事鑑定報告的解讀與詰問策略」課程
參、主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
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鑑定委員會
肆、上課時間:114年6-7月 每星期四 下午18:30-21:30
伍、上課地點:全國律師聯合會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7樓C室)
陸、收費方式:免費。
柒、報名方式:自1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準,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之律師於5月29日下班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並提供報名線上課程之律師google meet視訊連結。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HxDAZVttFGBUGQ6A7
★此課程係由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鑑定委員會共同規 畫,凡參加課程之律師,視同同意全程錄音及錄影(未經任何剪輯),作為律師學院在職進修課程使用。
★此堂課若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合計超過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無法申請時數證明。
※律師如需要在職進修時數採認,可自行列下載空白表格,填寫研討會資訊,請主辦單位用印。
(本會律師在職進修手冊電子版請參見 https://www.twba.org.tw/regulation/bylaws2/ac1bc92a-38c3-4e07-a3d6-71b0ed8a7100)
聯絡人: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處 應佳容
電 話:(02)2388-17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