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化法制委員會拜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5.08.21

臺灣在今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意即每五位國人中就有一位超過 65 歲。

老人福利法第 14 條明定,政府應鼓勵高齡者財產信託。又不論企業接班,或一般家庭財富傳承,遺產稅始終常與贈與、特留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等法律關係相牽連,此等實屬重要之律師執業範疇。 

鑑於本會已完備高齡化法律課綱,高齡化法制委員會於114年8月20日在吳副理事長梓生帶領下拜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吳局長,敬邀局長或其授權者蒞會擔任【安養信託及家族財富傳承相關稅務實務】講座,冀達會員執業順利、當事人權益有保障、稅局稅務核課順利之多贏目標。 

從右至左依序為:臺北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劉國萍組長、全律會副理事長吳梓生律師、吳蓮英局長、高齡化法制委員會主委蔡苑宜律師、委員周秦誼律師、臺北國稅局吳麗芬主任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