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48條適用疑義之法務部函示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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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函詢法務部,未具律師資格之催收公司職員,就其服務公司之受託案件,為委託債權銀行之訴訟代理人,是否有律師法第48條之適用疑義,法務部函復如附檔。